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粤0604执1486号
江西清龙建材有限公司、九江市广安建设工程公司:
关于江西清龙建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九江市广安建设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2)粤0604民初611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3年2月1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共扣划被执行人九江市广安建设工程公司银行账户85000元,已退本案执行费1094元,退申请执行人江西清龙建材有限公司83906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承办人:***、张蓥联系电话:0757-8253××××、8303****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