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粤0882执525号
申请执行人:廖道,男,汉族,1962年12月4日出生,住广东省雷州市。
被执行人:徐闻县华展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徐闻县曲界镇上城区。
法定代表人:蔡翡娟,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1969年9月13日出生,住广东省雷州市。
被执行人:蔡翡娟,女,汉族,1990年8月13日出生,住广东省雷州市。
被执行人:雷州市英利建筑工程公司。住所地:徐闻县曲界镇上城区。
法定代表人:劳家满,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廖道与被执行人徐闻县华展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蔡翡娟、雷州市英利建筑工程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蔡翡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闻支行有存款(账号:20×××02-5880-60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蔡翡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闻支行存款20146元(账号:20×××02-5880-605)。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何怡成
审判员 梁 仲
审判员 许文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符海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