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廉江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等民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607执3674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廉江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佛山茂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经本院立案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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