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龙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浩然建材有限公司、聊城龙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鲁1402执2967号
申请执行人河北浩然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聊城龙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1402民初3586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正在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随时申请法院恢复执行。经审查,申请执行人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1402民初3586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曹富新 审判员  张宗巨 审判员  刘振明
书记员  齐 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