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0403执882号
南京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江西省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408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经核对双方当事人得知江西省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向南京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150000元,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274480元,该款包含案件款1258000元、执行费1648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南京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0403执882号案件执行标的1408000元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