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案件裁定书
(2021)辽01民辖终239号
上诉人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南京延明体育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2020)辽0112民初512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上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史致鹤
审判员 赵梦辉
审判员 韩彩霞
书记员 张家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