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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2021年05月29日10时25分在(违法地点)塘光路(龙澜大道)交汇处人行道实施了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被罚款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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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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