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华森凤山建材有限公司、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财 产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112执保1707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山东华森凤山建材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华森凤山建材有限公司与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鲁0112财保1123号之一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裁定,本院于2023年7月4日立案执行。 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做出的(2023)鲁0112财保112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内容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