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103执615号
樊小姣、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樊小姣与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2)陕01民终16488号民事调解书,执行标的---32000元及利息。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觉履行完毕全部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3)陕0103执615号案件执行完毕,于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结案。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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