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鲁0113执1518号
山东宏雁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济南嘉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037.21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51446.49元,其中,本金49004.21元,利息157.22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252.06元、案件受理费513元、保全费520元。执行费651元已收缴完毕。至此,山东宏雁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鲁0113民初53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