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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易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泰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鲁1092执恢100号
上述当事人之间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本院扣划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1146305.85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0)鲁1092执恢100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员 王朝阳
法官助理 李凤玲 书 记 员 彭玲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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