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河海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河海工程有限公司、大荔平丽土方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接受委托执行案件复函样式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案件回函
(2022)陕0523执保258号
大荔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关于申请人大荔平丽土方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河海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你庭移送的(2022)陕0523民初1012号民事裁定书,要求:冻结被执行人陕西河海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867200元,现已冻结完毕,回函你庭。
附:财产反馈表一份。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