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潮阳建筑工程公司

广州市建中混凝土有限公司、深圳潮阳建筑工程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112执8348号
广州市建中混凝土有限公司、广东华南混凝土有限公司、深圳潮阳建筑工程公司:
关于广州市建中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深圳潮阳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粤0112民初26846号民事调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深圳潮阳建筑工程公司未自动履行,经广州市建中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本院于2022年5月13日立案执行,案号为(2022)粤0112执8347号。
关于广东华南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深圳潮阳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粤0112民初29165号民事调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深圳潮阳建筑工程公司未自动履行,经广东华南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本院于2022年5月13日立案执行,案号为(2022)粤0112执8348号。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扣划了上述两案诉讼保全阶段冻结的及执行阶段冻结的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共计19723247.94元(其中10413778.78元发放给申请人广州市建中混凝土有限公司;9128385.06元发放给申请人广东华南混凝土有限公司;77813.78元作为8347号案执行费;73041.93元作为8348号案执行费;剩余30228.39元退回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完毕。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