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高逸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新世纪消防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与沈阳高逸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苏0591执2784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新世���消防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被执行人沈阳高逸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苏新世纪消防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高逸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人民币2432243.00元及一般债务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2650989.34元。申请人放弃其余主张。至此江苏新世纪消防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591民初718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