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双环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十堰市双环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马建增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甘0502执保131号
十堰市双环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十堰市双环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与***诉讼财产保全一案,依照(2021)甘0502民初3283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保全事项,本院于2021年9月4日依法冻结被保全人名下银行账户10个共计存款972.23元;依法查封了被保全人***名下汽车三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案部分保全。
审判员  陈建生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刘玉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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