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双环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十堰市双环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马建增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甘0502执1241号
***、十堰市双环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2021)甘0502执1241号***与十堰市双环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十堰市双环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在执行期间,依据本院(2020)甘0502民初421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本院于2021年8月10日依法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十堰市双环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农业银账户金额50650元(含执行费65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审判员  张涛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书记员  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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