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广安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盐边网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盐边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川0422执恢36号
四川广安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盐边网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广安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盐边网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月17日恢复执行,恢复执行标的668750.88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查明2023年1月16日盐边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盐边网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转入668750.88元至本院账户。本院于2023年1月18日将该笔执行款转付给了申请人四川广安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收款人米红斌,至此,本院执行的(2023)川0422执恢36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