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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城建隧道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津0105民初9340号
原告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天津城建隧道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23日立案。原告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自行处分诉讼权利并无不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审判员 宋晓慧
书记员 周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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