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津0104执恢943号
天津六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天津六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所有权纠纷一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津0104民初12468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院(2023)津0104执恢943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附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64.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