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津0104执3504号
陕西宏铭城建材有限公司、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宏铭城建材有限公司与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2022)津0104民初9143号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申请人的执行申请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3)津0104执3504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附:本裁判文书所依照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108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