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浙0782执2652号
金华市宏超建材有限公司、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金华市宏超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生效裁判案号:(2023)浙0782民初4035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金华市宏超建材有限公司已收到被执行人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执行款46823元,本案其余执行款项申请执行人金华市宏超建材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