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粤1322执保196号
惠州市聚丰达实业有限公司、吴川市建设工程公司、惠州市吉田庆丰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惠州市聚丰达实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吴川市建设工程公司、惠州市吉田庆丰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惠州市聚丰达实业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吴川市建设工程公司、惠州市吉田庆丰实业有限公司的财产予以保全。本院于2020年5月11日立案受理后,已依法对被申请人吴川市建设工程公司、惠州市吉田庆丰实业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保全,现已保全并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