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202执72号
申请人:***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217780491391。
法定代表人:张彩英,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株洲市九洲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A-11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MA4L5FD98K。
法定代表人:刘芳,该公司执行董事。
***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株洲市九洲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22年2月20日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0202民初308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