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辰溪县长跃矿业有限公司与***、湛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12执恢29号 申请执行人辰溪县长跃矿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辰阳镇先锋路,组织机构代码59104104-9。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男,汉族,1953年6月26日出生,住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 被执行人湛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5号华盛新城商住小区综合楼,组织机构代码19437220-7。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海安爱琴湾度假庄园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县海安镇白沙湾休假村(珠海别墅G幢第2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辰溪县长跃矿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湛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安爱琴湾度假庄园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辰溪县长跃矿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销回本次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撤销执行申请,系当事人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5)怀中民二初字第86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本案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辰溪县长跃矿业有限公司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杨 慧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七日 法官 助理  *** 代理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