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1223执恢47号
申请执行人:辰溪县长跃矿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辰溪县辰阳镇先锋路。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男,1953年6月26日生,住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
被执行人:湛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住址湛江市赤坎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辰溪县长跃矿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湛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辰溪县长跃矿业有限公司自愿申请终结执行,待有财产可供执行后再恢复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2017)湘1223民初106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法官 助理 李 扬
代理书记员 鄢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