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粤0203执1756号
浙江东阳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东阳某有限公司欠缴诉讼费一案,执行依据: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2民终300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合计10532.29元。因被执行人浙江东阳某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上述交纳一审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经执行,被执行人浙江东阳某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交纳一审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的义务。据此,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