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浙江华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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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326执325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8年4月13日出生,住平阳县萧江镇硐垵新村,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浙江**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平阳县昆阳镇安海大厦A区A座18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6145734160X。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平阳县滨海新区新阳路6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67539516528。
法定代表人:姜庆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浙江**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2019)浙0326民初691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