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梯梯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梯梯建设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象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浙0225执3957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梯梯建设有限公司诉被执行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0)浙0225民初92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梯梯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08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225执3957号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