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因潜江经济开发区化工综合管廊(一期)项目工程预制件加工场地产生的废油漆桶随意堆放,未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被责令单位停止违法行为,于7日内改正,罚款二万元,应在收到决定书后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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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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