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京0108民初46377号
原告北京英红建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7日立案后,原告于2021年8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英红建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其已与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纠纷已解决为由,提出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英红建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陈昶屹
书 记 员 万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