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
结案报告
(2024)陕0502执保2098号
关于申请人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渭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定书实施财产保全,2024年10月30日已对被申请人渭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9785175.96元限额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一年;名下位于××土地,面积55319.96㎡予以查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承办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