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因在安全隐患未消除的部位及影响区域施工作业,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被责令停工消除隐患,罚款伍万元(处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1-09-01

相关诚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