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天津市蓟州区德辉多建材销售中心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移送函_2021版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案件移送函
(2023)陕0111民初4899号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
原告天津市蓟州区XX建材销售中心与被告中国水利水电第X工程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陕01民辖终5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案由你院管辖。现将该案移送你院,请查收。
本案诉讼费已全额退还原告,由原告另行向你院缴纳。
联系法官:**
联系电话:029-8353****
联系地址: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202办公室
附件:(2023)陕0111民初4899号案件卷宗壹册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