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六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泰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六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禄丰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云2302执1036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泰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117266813272。 法定代表人:***,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住所地:山东省济宁经济开发区。 被执行人:中建六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103624350X。 法定代表人:***,系执行董事。 住所地:天津市滨海新区。 本院执行的山东泰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建六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的(2021)云2302民初1858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被执行人中建六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山东泰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2053389.00元,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本院已向被执行人中建六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中建六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履行法定义务,但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本院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通过网络查控、传统查控进行调查了解,查询情况及执行情况如下: 一、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未查询到被执行人中建六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有债权、股权、保险、有价证券等财产性权益; 二、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可用余额均为零或负值,本院已依法冻结; 三、经本院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号牌为津AW××**别克牌汽车一辆,本院已委托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查封,现因本院未实际控制该车,暂不具备处置条件; 四、本院到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被执行人中建六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经查询,被执行人中建六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禄丰市无不动产登记信息; 五、本院到禄丰市**和草权服务中心查询被执行人中建六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登记信息,经查询,被执行人中建六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禄丰市内无**登记信息; 六、本院通过委托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在住所地不动产、**、住所地财产情况进行调查,经查,被执行人中建六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滨海新区有房产,本院已依法对其在塘沽春风里11-1-101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津(2017)滨海新区塘沽不动产权第1055369号】、滨海新区塘沽春风里11-1-401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津(2017)滨海新区塘沽不动产权第1055378号】、滨海新区塘沽春风里13-4-101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津(2017)滨海新区塘沽不动产权第1055345号】、滨海新区塘沽春风里13-1-101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津(2017)滨海新区塘沽不动产权第1055388号】、滨海新区塘沽春风里13-1-301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津(2017)滨海新区塘沽不动产权第1055394号】、滨海新区塘沽春风里11-2-103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津(2017)滨海新区塘沽不动产权第1055407号】进行限额查封,上述房产本院均为轮回查封,本院无处置权; 七、申请人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对***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债权,本院于2022年11月10日到该***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处核实,经核实,被执行人中建六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该处大约有工程款3000000元左右,因***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破产重整,暂不具备扣划条件,本院已依法扣留; 八、经本院关联案件查询及网络查控分析,被执行人目前在全国各地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较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一百余件,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综合以上查控手段,本院已穷尽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中建六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针对以上情况,本院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同时本院已将执行情况、执行措施向申请人进行了通报,并将相关法律规定向申请人进行了释明,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