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402执12184号
***、湖北武桥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北武桥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在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2020)粤04民终3438号、(2019)粤0402民初1444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联系人:郭信主0756-2683294谢子傲0756-2683337
短信平台:137××××2222(只能接收短信,不能接听电话)传真:(0756)2531031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民路29号(星园市场对面)香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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