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鸿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某某某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景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甘0423执1413号
申请执行人景泰县鸿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6月1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划拨被执行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账户已冻结金额1402974元,支付申请执行人景泰县鸿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及利息1293925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13896元、律师费80000元,执行费15153元。本案实际执结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