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旭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9923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决定书
(2021)陕0112执9923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旭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1)陕0112民初489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偿还728899.68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1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1)陕0112民初4892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于2021年9月22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