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顺发模具租赁有限公司28242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陕0112民初28242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9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西安市顺发模具租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339元,原告已预交,现由原告负担。               审  判  员   张  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