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内0703执344号
申请执行人:***,女,1975年3月8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被执行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金苑路2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内0703民初55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8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369857.40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内0703民初55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