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申某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6)冀0102执540号 某公司: 本院追缴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石 家庄长安区人民法院(2025)冀0102民初10724号民事判 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某人向本院申某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号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追缴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