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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建建工机械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0403执恢519号
福建华建建工机械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华建建工机械有限公司与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32334.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完毕。至此,福建华建建工机械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皖0403民初2620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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