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因沂南县新庄子棚改安置区项目工程施工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致一人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参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四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参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二条被罚款人民币叁佰万元,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1-09-22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吉林省满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1月诚信信息
吉林省满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军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山东军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豫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豫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