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精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4)湘04执35号 长沙精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于2024年1月3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长沙精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从被执行人账户扣划及接收他案案款分配共计267768.11元,本院将其中263909.47元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另3858.64元缴纳了执行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书面结案申请。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