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4)湘04执恢130号
四川全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于2024年8月2日立案恢复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四川全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四川全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所有支付义务为由,向本院提交书面结案申请。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