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五局集团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安市临潼区宏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五局集团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湘04执1232号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西安市临潼区宏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五局集团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经向本院支付了执行款913779.83元,并交纳了执行费用11537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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