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1 因年加工1万吨钢筋项目工程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被罚款壹万壹仟肆佰元(
2 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生产设备被就地查封,查封时间从2019年3月18日到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结束
3 因昌栗项目A4标工程不按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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