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路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余红国、重庆市公路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3401执恢461号
余红国(申请执行人)、重庆市公路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执行人):
余红国与重庆市公路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7589.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余红国参与分配了四川省冕宁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重庆市公路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产拍卖款47589.00元。现被执行人重庆市公路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案未收执行费607.0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余红国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3401民初32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