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黄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赢合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黄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423执保197号
陕西中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赢合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黄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陕西中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赢合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黄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22)陕0423民初2044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陕西赢合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黄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1308545.10,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陕西赢合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黄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1308545.10的财物。冻结期限为一年。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423民初2044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按上述措施实施保全。本案于2022年08月23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