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722执保59号
***:
宜兴市鼎荣劳务有限公司、宜兴市铜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保全申请人***与被保全人宜兴市鼎荣劳务有限公司、宜兴市铜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2年3月16日***申请保全的(2022)湘0722民初761号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宜兴市鼎荣劳务有限公司、宜兴市铜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22年3月31日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