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新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嘉峪关市新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青2801执1073号 ***、***、嘉峪关市新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嘉峪关市新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于2023年5月29日立案受理,本案申请执行标的96862.6元,执行费1353元。经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8431.3元,剩余48431.3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案件执行费1353元已转入本院执行费账户,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青2801民初303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